各学院(部、中心):
为贯彻落实“工程+管理+设计”三旋翼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要求,推进实施学校深化综合改革方案相关工作任务与服务贡献能力跃升计划总体安排,进一步优化完善创新创业教育体系建设,现组织开展2026年度校级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基地项目申报及已立项校级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基地常态化运行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6年度校级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基地项目申报
(一)创新创业教育分中心
1.项目基本情况
创新创业教育分中心以学院(部、中心)为建设主体,依托学院(部、中心)的实验室、研发中心、教师队伍等教育教学资源,具备较好的场地、设备设施、指导教师等双创实践条件,面向本学院学生开展形式丰富、内容多样的创新创业教育实践活动,并辐射拓展至全校学生。
创新创业教育分中心经立项后开展建设,建设周期为二年;2026年度拟立项建设2个左右。
2.主要建设内容
(1)运行机制。建立学院(部、中心)统筹协调的创新创业教育分中心运行机制,成立部门分中心建设工作小组,由部门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分中心建设与运行有专人责任;建立分中心运行管理的相关制度,制定分中心开展双创实践活动的年度计划。
(2)实践条件。学院(部、中心)落实开展双创实践活动所需的场地、人员、设备设施等相关资源,每年度新增1个产教融合型校外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基地;鼓励积极引入行业企业资源。
(3)导师队伍。依托学院(部、中心)教师队伍,建立一支稳定的分中心双创导师队伍,并外聘一定数量的校外专家担任分中心的兼职双创导师。
(4)服务学生。分中心积极开展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大学生双创训练营、学科竞赛、创新创业讲座与培训等多种形式的创新创业教育实践活动,推动大学生创新精神、创业意识与创新创业能力培养。立项建设周期内每年度组织开展全校性大学生双创训练营活动不少于1次、参与人数不少于30人;申报承办市级及以上学科竞赛1项以上,组织开展校级学科竞赛2项以上,并获得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成果;鼓励与行业企业开展基于真实项目的创新创业实践活动。
(5)开放共享。分中心除服务本学院学生外,还辐射影响至全校,通过预约开放等方式建立面向全校的双创资源开放共享机制,积极开展基于三旋翼模式的跨学科双创实践活动,立项建设周期内每年度服务非本学院学生及其他高校学生的人次数占比10%以上。
(6)规范管理。分中心运行规范有序,运行台账完整,资料档案齐全,双创实践活动有计划、有记录,参与人次、获奖情况等相关数据清晰,立项建设周期内每年度提交分中心运行工作总结。
(二)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基地
1.项目基本情况
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基地面向由各学院(部、中心)建设并已开展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活动的相关双创实践平台,具备良好的场地、设备设施、指导教师等双创实践条件,历年来开展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成效较好。
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基地采用申请认定制,2026年度拟认定10个左右。
2.主要建设内容
(1)运行机制。实践基地建立了规范运行机制,制定了开展双创实践活动的相关管理制度,有专门人员负责基地建设与运行。
(2)实践条件。基地具备开展大学生双创实践活动所需的场地、人员、设备设施等相关资源。
(3)导师队伍。基地建立了一支稳定的双创导师队伍,并外聘一定数量的校外专家担任兼职双创导师。
(4)服务学生。基地每年度开展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学科竞赛、创新创业讲座与培训等多种形式的创新创业教育实践活动。获认定的校级基地每年度需组织开展全校性双创讲座或培训不少于1次、参与人数不少于30人,承办校级学科竞赛1项及以上,获得市级及以上大学生创新创业成果1项及以上;鼓励与行业企业开展基于真实项目的创新创业实践活动。
(5)开放共享。基地除服务本学院学生外,还通过预约开放等方式面向全校学生共享资源,积极开展基于三旋翼模式的跨学科双创实践活动。
(6)规范管理。基地运行台账完整,资料档案齐全,双创实践活动参与人次、获奖情况等相关数据清晰,每年度提交基地运行工作总结。
(三)申报要求
1.申报建设校级创新创业教育分中心,需填写项目申报表(附件1);申请认定校级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基地,需填写项目认定申请表(附件2),上述申报材料经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并盖章后,纸质版于2026年3月31日(星期二)前递交至创新创业学院(实训楼1433A室),电子版发到邮箱[email protected]。
2.各学院(部、中心)可申请认定不多于2个校级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基地,经部门遴选排序后上报(附件3)。
二、已立项校级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基地常态化运行
1. 基本原则
2024年以来立项建设的校级创新创业教育分中心和已认定的校级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基地,每年度需面向所在学科专业领域并辐射至全校范围,组织开展凸显三旋翼人才培养模式要求的多样化双创实践活动,形成多元化大学生双创成果,构建师生共创的校园创新创业氛围。
2.重点任务
(1)全校性双创实践活动。贯彻落实“工程+管理+设计”三旋翼人才培养模式,开展面向全校的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与实践活动,创新创业教育分中心本年度需组织开展不少于1次全校性大学生双创训练营活动,参与人数不少于30人;校级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基地本年度需组织开展不少于1次全校性大学生双创讲座、沙龙、培训或企业探访等活动,参与人数不少于30人。
(2)特色双创实践活动。依托基地所在学科专业领域,开设双创课程、指导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组织学科竞赛等特色双创实践活动,鼓励组织开展跨学科创新实践活动;鼓励与行业企业开展基于真实项目的创新创业实践活动。
(3)优化基地运行机制。规范基地管理与资源共享,建立一支常态化双创导师队伍,每年度总结基地运行情况。
3.实施要求
各创新创业教育分中心、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基地需填写2026年度校级双创实践基地常态化运行工作计划表(附件4);因特殊情况,本年度无法开展常态化运行的基地需提出书面情况说明。双创学院将依据基地常态化运行成效,动态调整校级双创实践基地名单。
上述材料经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并盖章后,纸质版于2026年3月31日(星期二)前递交至创新创业学院(实训楼1433A室),电子版发到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4:2026年度校级双创实践基地常态化运行工作计划表.docx
创新创业学院
2026年3月18日




